优利德(湖北)新材料有限公司优利德(湖北)一期年产9万吨KOH及公辅工程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发布时间:2025-12-24
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内容
记录编号:GX-AP-JL-13
项目编号:GX-WH-A2025079
记录编号:GX-AP-JL-13
项目编号:GX-WH-A2025079
| 项目名称 | 优利德(湖北)新材料有限公司优利德(湖北)一期年产9万吨KOH及公辅工程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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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 优利德(湖北)一期年产9万吨KOH及公辅工程项目于2023年3月由湖北寰安康华安全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优利德(湖北)新材料有限公司优利德(湖北)一期年产9万吨KOH及公辅工程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2023年6月由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优利德(湖北)新材料有限公司优利德(湖北)一期年产9万吨KOH及公辅工程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经过紧张的施工建设后,目前本项目正处于试生产过程中。 2、危险、有害因素及危险危害程度 (1)本项目涉及主要危险化学品有氯、氢氧化钠溶液(32%)、氯化钡、甲醛(37%)、过氧化氢(35%)、氢氧化钾溶液(48%)、氢氧化钾溶液(30%)、柴油、盐酸(31%)、硫酸(98%)、氢气、次氯酸钠(10%)、氮气、天然气、氯化氢、磷酸(75%)、硫酸(75%)、氯酸钾溶液(不储存)、油漆(甲类)等,其中过氧化氢、氯酸钾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氯为剧毒化学品,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为天然气、氯、氢气、氯酸钾,易制毒化学品为硫酸、盐酸,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为氯、氯酸钾、天然气,氯气为内河禁运的危险化学品。本项目氯碱电解工艺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2)该项目存在火灾、爆炸、灼烫、中毒和窒息、容器爆炸、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坍塌、噪声危害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应予以重点防范,其他事故类型亦应落实相应安全管控措施。 (3)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GB18218-2018)对该公司进行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本项目危险化学品液氯储存厂房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 3、评价结论 优利德(湖北)新材料有限公司优利德(湖北)一期年产9万吨KOH及公辅工程项目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2012〕第45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修订)等相关要求进行了设计、施工,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全风险可以接受,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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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评价单位联系人 | 陈鹏 | 联系电话 | 13997733085 |
| 项目负责人 | 陶伟 | 技术专家 | / |
| 报告编制人 | 黄昊、杨舟孝、陶伟 | 报告审核人 | 刘兆靖 |
| 技术负责人 | 周自祥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赵圣 |
| 现场评价人员 | 陶伟、黄昊、杨舟孝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5人 |
| 主要任务 | 现场实地勘察项目的总平面布置、周边环境及安全距离、隐患排查等 |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5年9月5日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年10月20日 |
| 现场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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