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康隆矿业有限公司湖北省咸丰县田坝矿区30万吨/年玻璃用石英岩、建筑石料用砂岩矿露天采矿工程新建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发布时间:2024-01-31
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内容
记录编号:GX-AP-JL-13
项目编号:GX-KS-A2023022
记录编号:GX-AP-JL-13
项目编号:GX-KS-A2023022
项目名称 | 咸丰康隆矿业有限公司湖北省咸丰县田坝矿区30万吨/年玻璃用石英岩、建筑石料用砂岩矿露天采矿工程新建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 ||
湖北省咸丰县田坝矿区玻璃用石英砂岩矿位于咸丰县城中心北西320°方位,平距约20.8km的比西坪村,行政区划属咸丰县清坪镇所辖。该建设项目属新建项目,采矿许可证核准的生产规模为露天开采玻璃用石英岩10万吨/年、建筑石料用砂岩20万吨/年。矿山为露天开采,采用斜切分层开采方法进行开采,爆破落矿、机械铲装、公路开拓、汽车运输。 矿区外300m范围内无重点工程。矿区外300m范围内无相邻矿山。矿区300范围内原有7处民房,矿区东北侧2处民房,矿区西北侧1处民房,西南侧4处民房。矿山已分别与其他7户主分别签订转让协议。转让后企业将矿区东北侧房屋用作矿山办公室、材料间,将西北侧房屋用作公司办公室,其余房屋均已拆迁。周边300m范围内无其他民房。矿区所在地不是风景区、旅游区和文物保护区。矿区周边无重大危险源、地质灾害区。矿区周边500m范围内无重要电力设施。清坪镇~小村乡级公路从矿区北东侧直距约600m处经过。矿界300m范围内无其他生产生活设施。 本次安全设施验收评价认为:咸丰康隆矿业有限公司湖北省咸丰县田坝矿区玻璃用石英砂岩矿露天采矿工程新建项目程序合法,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符合相应规定,安全设施建设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咸丰康隆矿业有限公司湖北省咸丰县田坝矿区玻璃用石英砂岩矿30万t/a玻璃用石英岩、建筑石料用砂岩矿露天采矿工程新建项目符合安全设施验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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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联系人 | 杨珍梅 | 联系电话 | 13986849903 |
项目负责人 | 杨安成 | 技术专家 | \ |
报告编制人 | 张 馗、杨安成 | 报告审核人 | 刘旺胜 |
技术负责人 | 余 斌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兆靖 |
现场评价人员 | 杨安成、张 馗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张 馗 |
主要任务 | 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3.8.10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3.9.8 |
现场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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